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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
中国 印度尼西亚 文莱 马来西亚 菲律宾 新加坡 泰国 柬埔寨 老挝 缅甸 越南
为扩大双边贸易,加快区域经济。2002年11月4日,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在出席东盟与中国领导
人会议后签署了《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,标志着中国-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。至此,一个拥有17亿消费者--覆盖接近全球30%的人口,拥有大约世界40%的外汇储备,国内生产总值和对外商品贸易额分别占世界总额10%左右的经济体将形成。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是继北美,欧盟自由贸易区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,并将成为世界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。
根据已达成的共识,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后,除极少数特殊产品外,所有产品的关税将降至0-5%,并取消所有非关税措施。
2003年10月起,根据《中泰水果蔬菜零关税协定》,中泰两国果蔬就率先享受“零关税”。仅在次年的一季度,中国从泰国进口蔬菜价值5.56亿元人民币,减免税款3888万元。
2005年7月1日,《中国-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》开始实施,7000种商品削减关税,标志着中国与东盟全面降税进程的启动。该协议规定,中国与东盟的文莱,印度尼西亚,马来西亚,菲律宾,新加坡和泰国六国将在2010年把绝大多数正常产品的关税降为零;和东盟的缅甸、柬埔寨、老挝、越南四国在2015年将绝大多数正常产品的关税降为零。双方可保留的少数敏感产品的关税水平也逐渐被约束和削减。根据计划,汽车、电子技术、旅游、农业以及航空等11个优先自由化的产业领域将实现零关税。新加坡、菲律宾、印度尼西亚等国已相继推出经济区的优惠政策。
降低直至取消关税壁垒,放宽市场准入条件,势必给中国和东盟各国带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。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更有助于企业扩大进出口贸易;助于企业吸引外资,迎接国际产业大转移;助于实现国际市场多元化,分散市场风险,使中国与东盟十国实现共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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